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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日期:2020-01-03      阅读:

接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申报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20-2024)委员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1号,附件1),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自2015年换届以来即将届满,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换届工作,为落实上级部门任务,我校拟组织推荐申报新一届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一、委员构成


各行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5人、秘书长1人,委员数量一般不超过60人。


二、委员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心职业教育事业,坚持原则,学风端正,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来自教育系统的委员,应熟悉教学和教学管理,一般应具有参与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教材等建设的工作经验。
  (3)
优先推荐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万人计划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主要完成人等。
  (4)
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能够围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认真落实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积极承担并协调本单位及有关方面力量承担行指委工作任务。
  (5)
所在单位同意并支持委员在行指委的工作,能够提供必要条件保障。


三、时间


请各推荐部门将推荐材料(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附电子版),于202015日前报送科研处。联系人:褚义景 电话88756035邮箱496051394@qq.com。收到材料学校进行遴选后上报。


请各学院(部)认真研究申报条件,推选出竞争力较强的委员人选,科研处将会同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如果申报行指委超过6个,将提交到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遴选并报学校批准。




科研处 教务处


2020/1/3





附件【关于推荐申报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