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武交院学〔2021〕18号)等文件精神,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活力,引导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特开展2021年度校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团队负责人为在校学生;
(二)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团队负责人为毕业五年内的我校毕业生(2016年7月之后毕业),需已正式工商注册,曾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五)两年扶持期内视项目发展情况允许追加申报1次。
二、优先扶持
(一)对团队负责人是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成员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二)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服务乡村振兴、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三)对在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创新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三、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资金扶持。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企业规模、就业人数等因素,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0.5万元至3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四、申请审批工作流程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团队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一),提交创业计划书、营业执照、获奖证书、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资料复印件,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需提交签字原件;
(二)各二级学院汇总申请表后,填写《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院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于2021年11月18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水韵众创空间(图书馆1楼)103室潘雅雯老师,电话18872289418;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创新创业中心组织评审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项目法定代表人和团队核心成员进行现场答辩,确定扶持金额;
(四)专家评审结果报学校就业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党委学生工作部创新创业中心拟定资金申请报告,财务处按相关规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项目法定代表人(或没注册公司的团队负责人)的银行账户。扶持资金间隔3至6个月分60%和40%两次拨付。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扶持的大学生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扶持等行为,一经查实,参照《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申报资格,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确保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大学生能按时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三)本次申报只收取纸质类材料(打印),材料内容需填写完整,对材料内容缺失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
(四)申报材料由各学院集中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创新创业中心不办理个人申报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五)规范扶持资金的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专项扶持资金;
(六)项目团队每半年须上报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