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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日期:2021-11-03      阅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阶段请各院按以下要求落实2021-2022-2学期教学任务:

1.下学期教学任务已在教务系统中下达,各教学单位可以在教学计划管理中查看或按行政班导出,教学任务的审核以及开课信息的录入痕迹均保留在教务系统中;

2.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每位外聘教师周学时原则上不能超过12学时,外聘教师专业课工作量应不超过专业课总工作量的10%;

3.各院兼职教师的专业课工作量应不少于专业课总工作量的20%;

4.所有整周实训课在1118日前确定具体开课周次并录入教务系统的开课信息中;金工类实训请开课学院主动联系上课学院确定具体实训周次;

5.请于123日前落实全部教学任务并录入到教务系统的开课信息中。

6.各开课学院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录开课信息时调整课程的考核方式,开课信息录入完成后,原则上不再允许调整考核方式,学期末课程的考核方式以开课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