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基层审核员统一将评审材料分别提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盖章,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11月22日:船舶与航运学院、船员培训中心,物流学院,交通工程学院
11月23日:汽车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11月24日: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士官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11月25日:交通服务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11月26日: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
11月29日:船舶与航运学院、船员培训中心,物流学院,交通工程学院,汽车学院
11月30日:智能制造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士官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服务与管理学院
12月1日: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与实践学院,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